博 士 (Goal)
花蓮縣一名男大學生對系上某學姊頗有好感,多次相約出遊,去年5月兩人在外唱歌喝酒覺得意猶未盡,因此到學姊住處續攤,兩人共躺一床休息時,學弟竟不顧學姊反對,強行脫去衣褲性侵得逞,學姊不甘受辱告上警局,事後學弟辯稱是「兩情相悅」,但學姊堅稱「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」。法官認為學弟「縱放自身之慾望」未能尊重他人之身體自主權,且未能達成和解、賠償告訴人之損害,判決有期徒刑3年2月,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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